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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第1页)

等沈淮之进去,林樾和沈父就赶着骡车去了面馆。

万万没想到,林樾面还没吃完,沈淮之就从县衙出来了。

林樾:“?”

“怎地这么快?没事吧?”

沈淮之笑着摇头,摸了摸怀里的荷包,没说话。

林樾顿时放松了,笑道:“快进来,这家的羊肉汤面可好吃了。”

等三人再次坐上骡车,林樾一叠声问道:“快说说什么情况,不是要登记吗?怎么这么快?我和爹快担心死了。”

沈淮之从怀里拿出荷包递到林樾手里,“你先收着,快是因为赶巧了,知县大人的儿子也参加了这次院试,我方才进去的时候正在登记,顺带就把我也登记上了。”

考中秀才的读书人都得到当地县衙登记,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比如免除赋税徭役,见官不跪等,尤其是院试在八月,八月底就是收税的时候,不抓紧登记今年还得缴税。

“咦?那知县大人的儿子也中了吗?”

沈淮之点头,有些感慨,“中了,正是此次院试的第三名。”

林樾点头应了一声,毫无兴趣,低头开始研究手里的荷包,“哇,这是发了十五两银子吗?”

沈淮之也跟着笑了,“嗯,沾了知县大人家公子的光,听说往年不入县学的只赏十两银子,入县学的则是按月发放,总共发三年,直到乡试,算起来有十五两银子,不过县学得交束脩,算起来也差不多。”

“那我们运气真好,五两银子,都能买三亩地了呢。”林樾方才还没兴趣,这会儿已经由衷地感谢知县大人和他家的公子了。

沈淮之也跟着笑,“方才我已经谢过了,知县大人很平易近人,还建议我多买些田地,一个秀才能免五十亩田地的税,咱们回去就问问村长村子里有没有要卖田地的。”

沈家上一次买田地还是刚分家的时候,可惜当时没什么钱,沈正初和宋寻春忙活好几年,也只买了八亩地和八亩田,这回总算能多买些了。

沈正初高兴极了,“好,好,咱们快些回去,也让你们娘和凌之高兴高兴,今晚我就去找村长问问,要是没有上等的田地,买些荒地也成,等忙完秋收就去开荒。”

林樾也很高兴,“我手里还剩些钱,要是可以,咱们就多买些田地。”

田地就是农人的命根子,但凡手里有余钱,就没有不想买地的,林樾之前惦记的砖瓦在田地面前都排不上号,房子嘛,将就将就也是行的。

第68章

夕阳西下,林樾三人终于回到了临水村,推开自家院门,就瞧见沈凌之正坐在院子里剥板栗。

林樾从车上跳下来,笑着喊道:“凌之,我们回来了,娘呢?”

沈凌之蹭地一下站起身,原本放在膝上的簸箕也掉到了地上,但此时的他完全顾不上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林樾跟前,一边跑还一边对着灶房喊,“娘,快出来,我哥哥他们回来了。”

林樾三人去府城的这几日,宋寻春和沈凌之在家都是提心吊胆的,既担心沈淮之这次能不能考上秀才,又担心府城路途遥远,万一父子三人路上遇到什么事儿,两个人在家里吃不好,睡不好,现在总算回来了。

宋寻春手里还拿着锅铲就跑出来了,看见三人整整齐齐的站在院子里,也没有缺胳膊少腿儿,瞬间放下心,罢了,平安就是好事。

她没问,但沈淮之已经在林樾的催促下开口了,“娘,我考中了。”

宋寻春握着锅铲的手一松,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尽管她一直觉得自家儿子能考中秀才,但真的考中的这一刻,她还是激动得无以复加,说话的声音都带着哆嗦,“好,好,考上了就好,快回屋,刚做了饭,回屋吃饭。”

正值中秋,虽然不如过年那么热闹,但手里有余钱的人家也会割一块儿肉吃,再煮上一锅毛豆,炒一锅板栗,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纳凉赏月。

宋寻春和沈凌之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回来,但总想着万一今天能回来,便还是做了,尤其沈凌之还做了月饼,这会儿正高兴地和林樾分享,“哥哥,我这次做的月饼可好吃了,有豆沙馅儿,还有枣泥馅儿。”

听到枣泥林樾有些疑惑,镇子上卖的红枣价钱比红糖还要贵,倒不是吃不起,就是有些不划算,不像他们会买的东西,“怎么突然想到买红枣了?”

沈凌之摇头,“不是镇上买的,是去山上捡栗子的时候顺带摘的野山枣,味道没有红枣那么甜,但做成月饼味道也不差。”

林樾这才想起山上的野果子,八月中旬,确实有野山枣了,估摸着桂花儿也开了,“我记得之前我们去山上捡菌子的时候还瞧见了几棵桂花树,可开花了吗?”林樾说。

沈凌之嘿嘿一笑,“哥哥你记性真好,我摘了不少桂花,正等着做桂花糕呢。”

两人站在角落里说话,那边的宋寻春早就等不及了,连声催促他们,“快进来吃饭,你们爹都都坐着了,就等你们俩呢,要说什么也等吃完饭再说。”

两人这才回了灶房,从县城回来的时候刚吃过东西,林樾这会儿并不怎么饿,只吃了两口菜就搁下了筷子。

饭后,一家人搬着桌子去了院子里,将方才煮好的毛豆,炒的板栗,瓜子,还有月饼,茶水都端出去了,一家人难得的惬意悠闲。

沈淮之考中秀才,今年就不用再担心秋税了,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担心徭役和征兵,宋寻春还记得前年临水村的汉子服徭役是去修河渠,去了几十人,最后没了一个年轻人和两个叔伯,都是病死、累死的。

那次沈正初也去了,万幸沈淮之当时还没满二十岁,不用服徭役,不然宋寻春真的不敢想象家里的日子会有多难过,今年总算好了。

一家五口就这样坐在院子里,吃吃喝喝,林樾时不时地说一些在府城的见闻,尤其是客栈免了一天房费的那一段儿,宋寻春和沈凌之百听不厌。

在听到沈淮之还有一身雀顶蓝袍后,两人更是激动极了,尤其是沈凌之,当即开口:“哥,你快去换上给我看看,我和娘都没见过呢。”

沈淮之耐不住他的央磨,起身就要回屋去拿衣裳,刚往前走了两步,就听到院外有人叫他。

“淮之,你们在家吗?”

声音听着有些耳熟,沈淮之转身去开门,门外站着的果然是个熟人,村长沈广初,从沈广初家租借来的骡子此时还在院子里吃草呢,沈淮之连忙将他引进来。

“广叔,您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沈广初刚进院子,就瞧见沈家四人正坐着吃茶,心里有了点儿底,笑着对沈正初道:“听说你们从府城回来,特地来问问淮之,可考中秀才了?”

沈正初哈哈大笑了两声,“蒙您照顾,还特意借了我们骡子,淮之小子考中了,今儿刚去县衙登记过。”

沈广初也跟着笑,这村子里出个秀才可了不得,尽管不是他家出的,但也是亲戚,“好,淮之果然有出息,咱们老沈家算是祖坟冒青烟儿了。”

沈正初高兴了一句,这会儿又谦虚上了,“也就是侥幸罢了,这小子读了十几年书,总算有了点名堂,可惜也就是在咱们小地方稀罕,不像府城里到处都是秀才,大家都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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