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陆清淮不用上班。等鞋子穿好了,俩人坐到沙上,陆清淮才问,“小榆,你刚刚要说什么?”
“我想了想,明天还是不去了。”许白咬咬嘴唇,“毕竟是清淮哥哥公司的内部宴会,我去的话……”他声音越来越小,“不好的。”
可是少年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失落。
而且前几天,他还一直表现出来对季总很关心的样子,一直缠着自己问这位突然回国的青年才俊。
只可惜自己也没见过。
“怎么了?”陆清淮一直把人当小孩儿哄,跟他说话声音自动的放低放柔,“也是对外开放的呀,而且小榆不是一直想去见见季总,听说这次他也会过来的。”
许白的眼亮了一瞬,但仍是说,“清淮哥哥,还是你自己去吧,我……我不懂那些,去了会很丢脸的……”
这些话别人说出来可能格外做作,但许白把度拿捏的很好,再加持上我见犹怜的脸蛋和陆清淮的滤镜,一下子起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陆清淮好感度:】
这已经算是很高的了,许白暗自挑挑眉头,心里总觉得这个小世界不应该这么简单。
许白这具壳子勉勉强强读完了大学,上的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白榆不爱读书,他觉得读书没用,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利用自己的外貌去获取利益,让室友请他吃饭,让老师帮着他通过考试。
当然,他还是有底线的,毕竟小绿茶那个时候就想着在没有钓到好男人之前可不能把干干净净的身子给丢了。
陆清淮跟他不一样,有志气学习好读的是名牌大学,虽然家境一般,但也靠着自己努力进了大公司。
白榆父母都在国外,定期给人打钱,少年用“身体不好”做幌子,一天班也没上过,成天上网看怎么钓到优质好男人,寻觅靠谱且容易下手的对象。
陆清淮对他的印象在潜移默化之下变成了——没有爸妈关怀的、身娇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可怜。
许白:【不得不说白榆还是有点东西。】
有点,但不多。
“这有什么?”陆清淮安慰他,“我们也不用参加什么活动,只是去吃点东西。去吧,小榆,就当陪我了。”
所以有的事情就是这样,以退为进反而更有效果。
许白悄悄笑了下,他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那颗小小玉珠,悄悄露出个有点得意的笑。
为什么会选择季寅礼,是因为花了大价钱搞到了他的资料,家资雄厚,自己又有能力,最重要的是——
陆清淮是他的救命恩人。
这是花了很多精力才得到的结论,所以他装作特别喜欢的样子向陆清淮讨要,陆清淮有些不舍,“小榆,都说玉不能随便更换主人,这我已经戴了十多年了,不如给你买个新的?”
“不要,清淮哥哥。”
“这个是不是对你很重要?……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而且你挣钱不容易的……”
这么一通说辞下来,玉就被陆清淮亲自给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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