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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第3页)

郑熹道:“也还罢了。你去吧。”说罢起身去寻沈瑛说话。

正巧沈瑛也带了外甥陈萌过来找郑熹,沈瑛很明白郑熹多等这几日名义上是说怕囚犯伤重死了要疗伤,是在为他找外甥女留时间。但是也不能长久地拖下去,过几天再找不到,郑熹不说话,沈瑛也得主动提出回京复命了。

他现在来找郑熹,就是为了说这件事,顺便请郑熹再宽限两天。就两天,这两天要是还找不到,就先回京。

郑熹很好说话,一口答应了:“好。”

弄得沈瑛不好意思了起来:“劳烦七郎了。我这几日为了家里的事儿竟疏忽了公务,实在是有负圣恩了。方才听到有喧闹之声,不知是有什么事,要我做什么吗?”

郑熹道:“没什么大事,一件小官司,他们找到了我这里,我给打发去了府衙。”

沈瑛借着教导陈萌的理由,小小捧了郑熹一句:“学着些。我们虽然是钦差,受命而来,要为天子耳目,遇到事情不可退让,不能推拒躲避,但也不能事事插手、过份干涉地方。那是朝廷委派的本地官员该做的事情,手伸得太长就要像那位一样惹人厌了。”

郑熹一笑。

山野乡民的生死存亡,不值当京城贵人上心的,沈瑛没有问郑熹移交的是什么案子,又匆匆去设法找外甥女了,许家还有族人,有人去乡下接他们家老人去了。

郑熹命金良传话下去,准备回程。他出行也要捎带些土仪回去,再有要把整件案子的卷宗、人犯之类最后整理归总,又要调囚车、安排押运的人之类。两天时间恐怕还紧巴巴的不大够用呢。

金良跑到府衙却没有找到真正管事的黄先生,门上的差役很惶恐:“回大人,天晚了,到下番回家的时候了,黄先生已经走了。不过他要去今天那个祝三那儿道喜,应该在那儿了。小人给您找他去。”

金良道:“不用了,我自己去。”正好也看看祝三。

………………

祝三此时也正在家中。

这场官司打得在本府的历史上都称得上顺风顺水,等闲案子,耗个三五天的,提人、问案都算快的。她这个,从头到尾,天黑前就办完了!并且除了她是个假女婿外,办得没任何违法的地方。

案子完了,善后却比打官司还要麻烦。郑熹的人情可以慢慢算,于妙妙婆媳俩却要马上安顿好——天快黑了。

祝三要把婆媳俩带回自己租住的地方,张仙姑道:“又胡说,那儿一间房,就算能挤得下,又破又没家什,连床也没有一张多的,你还睡门板呢,怎么好叫大娘子住那儿?”

于妙妙心中不安,正要说话,张仙姑又说:“咱现在也有几个闲钱了,就住客栈又怎样?一同去客栈。”她自己家租个狭窄民房不觉有什么,于妙妙一来,她才反应过来,哎哟,大娘子和花姐住这么差,不太好吧?咦?咱都能花钱让她们住好点了,那咱家为啥不一起也住好点呢?

祝三道:“客栈人来人往的,不消停。嫌屋子窄就找徐甲把隔壁的房子也赁几天。”

又对于妙妙说:“我怕四阿翁他们还没走,有后患。不如咱们住得近些,也好有个照应。”

于妙妙见到“女婿”也不想跟他分开两处住,说:“什么挤不挤的?住在一起就很好。”

婆媳俩的住处决定了,祝三还有别的事要做,一把揪住了那个在人群里看热闹的贼丫头,说:“跟我来。”带这个报信的小女孩儿一同回了自己的屋子,先让于妙妙婆媳:“干娘、大姐,先坐。”

自己却翻出个笸箩,先抱了几贯钱出来,解了绳子都放了进去,又给这丫头几块碎银子:“钱是谢他们的,银子单给你。再给我谢谢你师父,这瓶酒给他。”酒是郑熹那天带来的,朱神汉吃药不能喝酒,祝三不沾酒,正好送了老贼头。

小女孩儿揣了银子、拿了酒,将笸箩顶在头上,蹦蹦跳跳地出去了:“分钱喽!”

祝三哭笑不得,后脚也出门去找徐甲。

这回徐甲也不讲价了,拿钥匙开了锁,道:“有些日子没人住了,您稍等,我洒扫一下,娘子们住,再叫我家婆娘拿套新被卧来!”

祝三道:“好。”这边由徐甲夫妇收拾,她把于妙妙和花姐带到了自家的屋子里。朱神汉扶着杖出来,这会儿才意识到自己闺女给人当了女婿是个什么意思,一时语塞,只能说:“老婆子,你跟我进来。”他得跟张仙姑合计合计,这他妈不得露馅儿吗?

里头夫妇俩嘀咕,外头祝三问于妙妙:“怎么到府城来了?”

于妙妙和花姐这才真正放下心来地哭,花姐道:“你呢?官司结了?”

原来,于妙妙、花姐也不知道朱神汉的案子已经结了。好在街坊还有点情份在,发现朱家村的人来了之后及时通知了她们。

于妙妙也不是省油的灯,铺盖都没收拾,和儿媳妇两个人只随身衣服,带着小而贵重的金银、首饰之类,带上家中一应的书契门都没来得及锁就往府城逃。婆媳一路逃到府城才被追上,好在祝三一时好心,府城的偷儿混混又顺手帮了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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