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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对。”季霄痛苦地闭了下眼,顷刻间睁开,“你现在就搬走吧,我帮你找搬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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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时的行李和来时一样少,不一会儿就收好了。

卫寻一手提着琴盒,一手拖着行李箱,站在玄关处,回望季霄。

“我带走那套睡衣和牙杯,可以吗?”

草莓熊睡衣和史迪奇牙杯,都是和季霄配对的。

从头到尾,季霄都抱臂坐在沙发上静静看着卫寻收东西,闻言冷冷道:“随便你。”

“那……我就走啦。”卫寻环顾一圈自己住了一年称之为家的地方,目光最终定在沙发上的人身上,“这段日子,谢谢你的照顾。”

季霄和卫寻对视着,猛地拧起眉头,转开视线,仿佛多看卫寻一眼他都嫌烦。下一秒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大步迈进卧室,重重甩上门。

孟星竹

从季霄家出来,天上飘起了雪花,卫寻模模糊糊想起,当时和季霄似乎也是在初雪前后相识的。

和季霄在一起的这一载时光,被切割成了无数个细小瞬间,在卫寻脑海里滚动,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记忆力这样好,好到他清楚记得他们相处的每一个小细节,仿佛就发生在昨日。

从今往后,他与季霄,大概也只剩下这些回忆了吧。

其实,自打他在孟星竹的婚礼上决定接近季霄时起,他便料到了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早有心里准备。

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边走边踢路旁的小石子,忽然,他自嘲地笑了,笑得眼角带泪。

卫寻啊卫寻,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这么难过?

不知走了多久,卫寻才意识到自己今晚得找个落脚点,他打电话给房东,问之前那套房子还租不租。

房东说之前的房子又租出去了,不过他朋友那有套房刚好在出租,也在学校附近,还是新房,问卫寻要不要。

卫寻有点迟疑,以前他之所以租那套房子,就是因为那地儿又老又破,房租跟着也便宜。

房东似乎明白卫寻的顾虑,说他那朋友最近正忙着举家搬迁,房子正急着出租,可以少算点租金。

最终卫寻以心仪的价格租到了那套房子,条件确实比之前那边好了不少,厨房有热水,屋里有暖气,家具齐全,还都挺新,卫寻简直要怀疑是不是老天爷可怜他刚失恋,才让他运气爆棚碰上这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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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杯的总决赛在初雪降临时分拉开了序幕。

总决赛有六组选手入围,决赛时,每组选手需要准备一首自选协奏曲,一首节目组指定的练习曲。

卫寻的自选曲目是《梁祝》,也不为什么,这是某人最喜欢的爱情故事之一。卫寻不喜欢这种黏黏糊糊的爱情故事,先前季霄吵着嚷着让他拉这首曲子他死活不肯,但是后来,挑选总决赛曲目的时候,卫寻脑子里第一个蹦出的,就是它。

本想当作一份惊喜送给季霄作新婚礼物的,现在也没机会了。

比赛进行得很顺利,卫寻站在自己梦寐以求的舞台上,拉着最心爱的小提琴,发挥出了自己最完美的水平。

主持人宣布他获得银奖的时候,他愣了一秒,随后发自内心地微笑上台,捧走了属于自己的奖杯。

从前的他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渴望着要趁唯一一次参赛金云杯的机会,拿到第一名,捧走金色奖杯——只为兑现一个承诺。他甚至不敢假想一分一毫自己失败的可能性,这种近乎病态的渴望经年累月攫取着他的神经,一度让他濒临崩溃。

可当他真正站上领奖台,拿起银色奖杯时,短短的一瞬间,他突然就释然了,他高高举起奖杯,和金奖铜奖获得者一道合影留念。

第一名是那位来自英国的十六岁小姑娘,观赏过她的决赛演出后,卫寻输得心服口服——过往的人生中,卫寻素来自诩有天赋,殊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前方的路还长着。

领奖台上方落下了缤纷的彩带,全场观众的欢呼声和掌声震耳欲聋,在一片人声鼎沸中,卫寻的笑容染上了几分落寞。

在这个他期盼已久的时候,他最想与之分享喜悦的人,却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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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后第二周,邓衡醒了。

得知消息后,卫寻没法形容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他对着出租屋的窗户发了一整天的呆,看着旭日升起,又眼睁睁瞧着夕阳落山,直到这时,他才跟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起身,出门。

他先来到当铺,用比赛的奖金和近些日子的演出费,赎回了当年邓衡让他保管的那把小提琴。

拎着琴盒去往医院,卫寻连做三个深呼吸,颤着手敲响了病房门。

“请进。”

里头传出一道温润的嗓音,这么些年过去了,他的声音和他的面庞一样,都没怎么变。

卫寻缓缓推开门,迟疑地走了两步,又倏地顿住脚步。

邓衡正坐在沙发上看书,见来人是他,眼底闪过一分诧异,旋即笑了,“怎么还害羞了,不认识我?”

一瞬间,卫寻从耳朵到脖子都涨得通红,视线不知该往哪放,他耷着脑袋,结结巴巴道:“老……老师。”

“哟,终于肯承认我是你老师了。”邓衡放下书,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少年,颇感欣慰,“不错,这几年,有长进。”

年幼时那段和邓衡玩闹的时光犹历历在目,卫寻想起那时的自己也不晓得在固执什么,总爱喊邓衡的大名,仿佛这样就可以消弭二人间的差距。

他的脑袋垂得更低了,耳朵更是红到发烫,小心翼翼地将琴盒放到沙发上的人身旁,“那个……这是……是您让我帮忙保管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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