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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若不是他亲自把那些我所留恋的回忆撕碎,我不会如此快地试图静下心来,然后发现任岷的不对劲。

是的,他很不对劲。

以我对任岷的了解,他绝不是那种因为喜欢你,就会把你捧在手心里的人。他只会潜移默化地用气势影响你,逼你自己乖乖地走到他身边。

而对着一个拒绝他的人,执着地说这些甜蜜而深情的话,更不像是任岷会做的事情。

虽然自和他分手后也已经有了好几年,可我坚信,那些骨子里的脾性,是不会改变的。

走到小路的尽头,面前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我记得附近有好几家知名的熟食店,便打算买些东西回去当夜宵。

说实话,这怀石料理的确精致,可份量实在有点少。我这样的人,一辈子大概就是穷人命,难得吃一回高级料理,还觉得不习惯,得再吃点别的,胃里才舒服。

买了一只烤鸭和半斤夫妻肺片,我拎着两袋东西挤地铁回到家里时,汪嘉文已经回来了。他坐在客厅里,手上拿了几根棒针,竟然在织毛线。

“汪嘉文,你这是在干什么啊!”我顿时瞠目,“你被大妈俯身了啊?”

汪嘉文拿手上的棒针戳了我一下:“滚,就你嘴贱,老实交代,今天去哪儿了?不然我可上刑了。”

虽然汪嘉文的力气很大,但被他这么一戳,我那低落的心情倒又奇迹般地好转了。我在他身边坐下,抱着他肌肉结实的手臂,掐尖了嗓子道:“嘉文,你织什么呀,给我也织一个呗。”

汪嘉文把手臂从我怀里抽出来,然后挪挪屁股坐远了一些:“你今天又在哪里受委屈了,回家来恶心我是吧?”

我撇嘴,还真是知我者莫若汪嘉文。我那么努力地掩饰,却还是被他一眼看穿。

把熟食打开放在餐桌上,然后再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冰啤酒,我推了汪嘉文几下:“别小媳妇儿了,起来陪我吃点东西。”

汪嘉文很嫌弃地拍了拍被我推过的肩膀,不过还是走到桌边坐下,顺便帮我打开了啤酒拉环,啧啧,真是二十四孝好室友。

我并没有把和任岷吃饭的事情告诉汪嘉文,我本能地排斥着在汪嘉文面前提起任岷,所以我只是让他陪我喝酒,陪我吃肉,一边对电视里乱七八糟的节目评头论足,偶尔说几句贱贱的话让他骂我几句,都觉得开心。

昨和今…

秋风瑟瑟,我背着书包,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发出周围喀嚓喀嚓的声响。路上行人寥寥,老旧的建筑外,挂着一排的空调外机,看起来有种微妙的违和感。

我穿着蓝白格子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白球鞋,正是典型的学生打扮。彼时我是刚入校的大一新生,不太爱交际,也没有相识的朋友,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后来倒还渐渐觉得,一个人走路看景想心事,也别有滋味。

进校后不久,我就听说了任岷,学校的风云学长,学生会副主席、校园十大歌手、校园模特大赛冠军、连拿三年的国家奖学金……他的名头太多,我记不全,也无心去记,这样的人,总是高高在上的,根本不会和我有什么交集。

真正见到他,是在大半个学期过去后,学院组织的学长学姐交流会上。他作为优秀学长代表,一上台发言,礼堂里的气氛就立刻不一样了,我周围到处都是女孩子的窃窃私语声,我只能努力坐直身子,拉长耳朵去听任岷在说些什么——我不否认,他的确长得很帅气,让那时就已经明了自己性向的我,完完全全移不开眼,而觉得这场见面会很无聊的念头也随之烟消云散。

那时的他,已经显露出了天生的强者风范。他的眼神明亮而犀利,却并不咄咄逼人,只是他看到哪里,坐在哪里的人都会安静下来,收起要为他拍照的手机和相机,甚至连坐姿都变得有些拘谨。好像不这样,他们都会觉得对不住任岷。

如果我和任岷的记忆停留在这一天,如果我后来没有去参加那个杀千刀的摄影游,如果任岷于我永远只是一个高大而虚幻的“学长”……我翻了个身,叹出一口长气,年少不更世事,以为能和他在一起就好,哪怕只有一日;现在才知道,这些“如果”能成真,才不失为真正的幸福。

年纪大了,心老了,才知道人经不起那些轰轰烈烈情情爱爱,就算日子平淡如白水,也好过被人在心头很捅一刀,几日欢愉换一生痛彻心扉。

唉,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了,一直睡不着,偏偏想起这些,越想就越清醒。

我用被子蒙住头,再一次轻轻对自己说:叶书真,你再也不要相信爱情了。

糊里糊涂过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时眼睛都是肿的,虽然满心不情愿,但还是得去上班。

上午先是开例会,主任照例拿着好几张稿纸,用始终平缓的语调慢慢念着。我低着头,做出认真做笔记的样子,用额发挡住眼睛,趁机养个神。

主任讲的无非是那些东西,敏感词、敏感事,不准报道的和要大力报道,还有就是报社里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就算不听也没关系,会后主任也会把讲稿内容发到邮箱,所以,我一直都很质疑这个例会的作用,兴许只是为了满足主任的演讲欲也未可知。

打了两个小瞌睡,耳边终于听到主任说了“最后一点”这四个字,我揉揉眼睛,打起精神准备随时开溜。走得慢的人,很有可能被主任留下来进行从工作到私生活的全方位谈话,我可不想再被他唠叨“小叶,你也该结婚了,要不要主任给你介绍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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