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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第1页)

车钥匙还没来得及放兜里,林可叮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李珊珊笑得眉眼弯弯,“我身体挺好,不用锻炼了,姗姗姐自己锻炼吧。”

电台招聘通知书一发到家里,巴图尔就去供销社给她买了这辆自行车,就是不想她太辛苦。

阿布的心意,林可叮才不会辜负,更不会用此做慈善,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说。

见人坚决,李珊珊退而其次,老生常谈地提起换岗的话题:“可叮,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老人家呢?我奶年纪大了,早上要人照顾,我上早班的话,五点钟就起床出门,十一点才能赶回去做饭……”

“谁家还没个老人,”林可叮直接截过话头,“再说了,你进电台前就没想过这些问题吗?还是觉得所有人都该为你让步?不好意思,我还是那句话,不换。”

林可叮才不信李珊珊和袁李氏情比金坚,“你要实在惦记袁奶奶,我给你出个主意,赶紧换个工作吧,姗姗姐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播音员更好的工作。”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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