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说得好,杀人不过头点地,我此刻的心情真的恨不得把脖子伸出去让谁给痛快来上一刀。
老子是真心实意的怂了~~~
宝藏什么的不要也罢,这个福气我觉得自己担不起。
公子玦身份贵重,就算今天躲过了,还能躲过下一次?
封建社会的官老爷抢谁要谁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我突然有些恨屈云笙的这张脸,都说红颜祸水,其实俊俏的公子也一样是祸水。
我一路跌跌撞撞寻路而出,幸好刚才进来时留了个心眼,偷摸记了一下路,如今还能记个囫囵。路过的侍女纷纷向我行礼,我也没那个心情去瞅瞅这些这个朝代的侍女长啥样,生怕公子玦派人把老子给捆回去,脚底生风赶紧溜了,我觉得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活了二十几年从没窝囊成这样。
快到宫门时,远远望见四五个人往这边走,一个个都穿的相当正式,头戴束冠,腰佩玉玦,而且清一色宽肩细腰,年轻恣意。
他们一看见老子,脸上既惊又喜,纷纷向我奔了过来,片刻之间,就把我围在了中间。
“云笙,太好了,我还以为是谣传,原来你真的没死。”说这话的人看起来颇为和善,像个谦谦君子。
“笙弟,你此番的做法也太让人敬佩了,你说你,哎,让我说什么好。”
“真的是太让人意外了,不仅你没事,公子玦也没事,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他们叽叽喳喳说的老子头晕,我估摸着这些人都是笙哥的好机油,看他们的打扮和气质,应该都是这郢都城里的公子哥。
我假装咳嗽几声,干笑道:“上苍护佑,得以侥幸捞回一条命,让诸君担心了。”
其中一个眉目含笑的青年围着我转了一圈,笑道:“云笙,你一身薄衫,是去哪儿了?这才刚活过来,就这么急不可耐?”
“谦谦君子”朝他挤挤眼,道:“薳兄,不是明知故问么,此处是王宫,慎言。”
那个“薳兄”果然很识时务地止住了,又笑道:“行,今日我等要去面见大王,等我们忙完正事,就去屈府看你,和你好好说说话。”
我急忙应道:“那云笙就在府中等候诸位。”
我好不容易同他们告别以后,就快步走出了王宫,大口喘了几下气,才把心里的气顺过来,脑子才渐渐恢复了运转。
当初怎么不多问问屈云笙关于这边的情况,那几个年轻人看起来个个人精,指不定哪天就穿帮了。
我离开王宫,走入街市。郢都的街市十分繁华,此时时辰尚早,就已经有服饰各异的人们拿着各色货物在街上做交易,我不知道屈府该怎么走,又觉得顶着笙哥这张脸在郢都城里挨个打听不太合适,灵机一动,便找了一辆马车,让车夫带我去屈府。
那马车车夫四肢壮实,长着满脸的大胡子,看上去不太面善,时不时侧转头觑老子。
我琢磨着是自己穿衣太轻薄的原因,也没多想,谁知那车夫七弯八拐将我带去到一个偏僻的角落,见四周无人,便从车下抽出一把大刀,明晃晃的架到了我的脖子上。
我这才知道坏了,敢情这丫不是车夫是个劫匪!
万恶的封建奴隶社会~~~连劫匪都这么胆大~~~敢在天子脚下打劫!
刚出虎穴,又入狼窝,我觉得自己真该去庙里上一注豪华套餐香了。
劫匪恶向胆边生,龇牙咧嘴向我吼道:“要命?还是要钱?”
老子也不是没混过社会的,赶紧正色回道:“刀剑无眼,钱不是问题,要多少给多少,但是,你如果敢动我一根寒毛,我保管你走不出这郢都城。”
若我还是以往那个社畜屌丝,自然说不出这么硬气的话,银行卡里四位数存款就决定了老子骨气的天花板。
但我如今已然不是底层苦逼小青年,而是这郢都城里的世家公子,宫里面还有个大后台,别说你一个小小劫匪,就算是通天大盗站在老子面前,我也能问一声:“你是不是嫌命太长?”
劫匪在老子的威严和霸气下,果然愣了一瞬,随即冷笑道:“我只求财,有财好商量。”
说完,便从衣袍中掏出一个竹简,一支笔,扔到地上,喝道:“好好给你家里人写封信,若你不好好写,我就把你的指头剁下来,直接送上贵府大门!”
我蹲在地上,铺开竹简,提笔的瞬间手和腿都止不住发抖:“他娘的,老子怎么会写古字!!!别说这还是远古竹简时代,就是繁体字时代,老子也只能勉强看个囫囵,要我写,不就是要我直接告诉所有人,老子是魂穿过来的,是个假人。”
我搓了搓手,乌黑的刀光还在脖子上晃的眼痛,日头也正毒,哆嗦了半天硬是没憋出一个字,劫匪将刀又往他脖子上靠了一寸:“你他娘的磨磨唧唧做什么,我既然做了这行,就是把头别在裤腰带上,你要是耍花招,大不了我们黄泉路上做个伴,我贱命一条无所谓,小公子你长得俊,又是高门大户的世家子弟,也不怕亏了?”
我哂笑一声:“大哥你不知道,我那个爹性子急躁,他底下儿子多,他又是个领兵打仗的,见不得窝囊废,要是我照实写了,就是明明白白昭告世人,他有我这么个中看不中用的兔崽子。我怕我爹一上火,不仅不送钱,反而派人给你传个信,让你帮他宰了我,到时候你跟我就什么都捞不着。”
劫匪皱着眉头,蹲在了他身边,问道:“你爹是领兵打仗的?”
我点点头:“黑刀子进红刀子出,儿子被劫这件事吓不住他,你确实劫错人了。”
劫匪摸摸下颌,沉思起来。我继续添把火:“不如这样,大哥你求财也无非是为了讨生活,我看你骨骼精壮,一定是个练家子。不如你今日送我回去,我向我爹讨个情,将你塞进军营,或者给我当个护卫如何,总好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劫匪眯着眼,瞥了我一眼:“你当我傻?我跟你回去,还能活着出来,少废话,我看还是割掉你一只手或者一只耳朵,直接送上贵府大门,也不用你写什么信,我来写,看看你爹到底会不会无动于衷?”
说干就干,劫匪大哥一旦想通,立马双目含光,手中刀往下一挥,想砍老子的耳朵。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铮”的一声,我还没反应过来,劫匪手中的大刀就被一个小小的黑片撞飞到边上,在空中翻了几圈后直直嵌入一颗小枣树上。
“是谁?有种给我出来!”
只听得头顶上簌簌作响,茂密的树叶间一个浅蓝色身影站了起来,飞身直下,轻轻落到我前面,他披散的头发间还有几片树叶,身姿形态慵懒至极。
“我出来了,你要如何?”他说起话来,倒是有几分少年人的戏谑和轻松,似乎全然不把眼前的劫匪放在眼里。
“我砍他,关你何事,难道你们是一伙的?”
“哈哈,我可不认识他,但是你们两个打扰我睡觉了,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劫匪手中无刀,气势也弱了不少,现在局面变成了一对二,虽然眼前这个少年也是个身长腰细的,光从外表上看谈不上唬人,但方才那一下,就知道他有两把刷子,劫匪比我懂武功,自然更能看出门道。
劫匪狠狠道:“你给我记住,我一定会回来找你。”
少年哈哈大笑:“在下的窝就在这颗树上,欢迎随时来访。”
劫匪啐了一口唾沫,着急忙慌地跑走了,连那把大刀也不要了。
我看着那少年散在肩上的长发,实在没忍住,便伸手去拔他头上的树叶,少年飞快旋过身抓住我的手腕,疼的我“哇”的一声大喊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