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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被堵(第1页)

现在正是春天,天气时冷时热,上午晴空万里,下午就会湿冷交袭,雪梨在骄阳和寒冷中跑了整整一天一夜,实在跑不动了,她爬上高处,隐隐看到有追捕者带着火把缓缓移动。

她已经筋疲力尽,脚都磨破了,只好找到一个山野洞穴躲避,她把自己紧紧用被子裹起来,闭上眼睛就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已经到了傍晚,她随便吃了一些东西果腹,就把脚涂上药,穿上一双厚实的鞋子,接着赶路。

这是一整片大约百十里的朱褐色石林,四周应该是丘陵地带,针叶树阔叶树混合,还有许多各种类型的灌木丛生。鹿,山羊,野兔,松鼠随处可见,晚上还经常听到狼嚎声。

天色渐渐暗下来,她拿着包里的手电筒照路,四周万籁俱寂,只有脚下踏在松软的树叶上出的咯吱声传来,偶尔从远方传来猛虎或者野狼的嚎叫,她忍不住打起冷颤,不过她记起这些大型动物的吼声能传出一两千米,肯定离自己很远,又强自镇定下来,接着埋头加快赶路。

林木和石林像高墙一样把她环绕,不见边际。穿行其中,会让人产生出迷失的恐惧感,黑暗像要把她吞噬一样越来越重。

幸好她心性坚毅,平时和朋友最喜欢露营探险,背包里有指南针等野外生存的一些工具,还有一些可以驱散蚊虫猛兽的喷剂,就算有那善于追踪的猎狗也能躲避一二,她有了这些野外生存的基本配置,又有空间里的粮食物品,心里也有了大大的底气。

本来她和金清宴约好了在一个地方碰面,她想了半天,还是放弃了和他回到南方的想法。

她实在不想再见到段景榆,他能卖了自己一次,就能卖了自己第二次,她还是打心底里不信任他。至于那只见过一面的“父亲”,她更是没有什么好感,如果是林皎皎的母亲还在,她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去投靠她,至于父亲还是算了吧。要知道自古就有宁愿跟着乞丐娘也不跟着当官爹的说法。

自己真的回到那林大人身边,他会认下她这个女儿,让自己认祖归宗吗?那自己岂不是要做个大家闺秀被宗教礼仪困住,还要和林翩月做姐妹,不久的将来还要做金丞的大姨子?她都能想到金丞见到自己就会把她就地正法,到时候自己和林翩月姐妹共侍一夫,自己天天和她搞雌竟,想想就刺激。

再说了,林大人要是有这本事当初就不会让林皎皎和她妈妈离开,金清宴说了林皎皎的妈妈可是一个什么王的妻子。他能把女儿丢掉一次,就能丢掉第二次。

要是他没本事把自己认回去只是养在外面,或者再大慈悲给她寻个好人家嫁掉,那雪梨倒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更来的自由潇洒。

她不想再卷进任何不确定的旋涡里。

在华国的封建文化中,贵女的身体是绝不能被玷污的存在,没有贞洁的女人根本嫁不出去,就算嫁出去了,没了男人也只能修一座贞节牌坊把自己一生都困死在里面。

而自己一来到这古代,身体就从来不属于自己。她被人买来卖去,争来争去,她的身体和姓名甚至成了男人权利和战场的延续。

林皎皎是文相礼买去的,为了传宗接代。

金雪梨是被段景瑜抢去的,为了救回自己的妹妹。

姜暮烟是属于金丞的,就算自己爱上他,心甘情愿的跟他,两人始终也是属于偷情,到底是名不正言不顺。

段雪瑶是属于东突厥可汗的,而这完全就是个卑鄙的阴谋。

在民族大义,家国利益,父子亲情里,她被战争和权利的洪流裹挟,这副属于自己的肉体却不能拥有自己的姓名,她无法选择也无法拒绝嫁给哪个男人,等过个一年半载她生下对方的孩子,一生都将被枷锁困住。

她这一年以来,最重要的关节点都是服从的产物。她对金钱屈从,对强权屈从,对爱人屈从,从没真正为自己做主过。所有的一切都关乎身体和性,而性都关乎金钱和权利。

在这个封建父权男权世界,她不想再被一切亲情爱情权利男人束缚。

她要做她自己。

只有现在,她终于,完全,彻底的属于了她自己!

她不必再被人推来推去,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也不必为情所困,更不用被强权压迫,空间里吃的用的够她坚持几个月,只要她找到一处城镇,凭着手里的金钱,她就能自由的活下去,这很好!

自己手里的身契还有很多,随便找一张就能掩藏行踪,当初的假鼻子还有备用的,只要画画妆,她就能泯然众人矣。

只要想一想未来的自由生活,她就高兴的能多吃半个大饼。

可不等她再为以后打算,才高高兴兴雄心壮志的走了三四天,雪梨就被一个像山般雄伟的汉子堵在了山洞里。

这天她又赶了一天的路,一开始她深夜逃出来,昼夜颠倒的星夜兼程,倒了几天时差终于开始晓行夜宿,晚上大型野兽太多,好几次她都碰到了闪着幽光的野狼,用强压手电才把它们吓跑,她手无缚鸡之力,只好晚上睡觉白天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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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走了整整一天,她饿的不行,为了不被人和动物闻到食物的香气,她吃了几天大饼和清水,今天实在饿的受不了了,她寻了一个非常高又隐蔽的山洞,四周勘查一番,并没有野兽毒蛇盘踞,才小心翼翼的寻到一些大石,把洞口遮挡起来,从空间里掏出两只皮脆肉嫩的比巴掌还大的鸡腿,还拿了一些卷饼,一些水果,打算大吃一顿再睡个好觉。

鸡腿的香味飘出来,馋的她口水直流,肚子也咕咕叫起来,正当她盘腿坐好,打算大快朵颐的时候,一个山一般雄伟的人影跟风一样飘了进来。

他看起来高大,确是身手敏捷,山洞口的大石被他一脚踢开,他像一个猴子一样身手灵活的进到洞里。

不等雪梨大叫出声,他修长的手指闪电般射过来,封住了她的穴道。

那人赫然是自己的堂弟小叔子英龙华!

他浑身上下风尘仆仆,双眼布满血丝,盯着自己那眼睛的兴奋之情像要喷出火来一样。

只见他眼珠子一转,自己手里的那鸡腿被他不客气的抢走,雪梨眼睁睁的看到他把那鸡腿一分为二,一半给了一只通体黝黑的小狗,一半给了一只硕大的雄鹰。

那两个小畜生吃的十分欢喜,吃完就老老实实的守在洞口,一点声音都没出来,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狗腿子。

雪梨眼神复杂的看着眼前的男人,英龙华眼中射出浓烈的笑意,居高临下的看了她足足得有一分钟,其中的特殊情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小姑娘倒是个有本事的,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走了五六天,还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还能弄到鸡腿,他都有点佩服她了。真是浪费他的一片苦心,自己怕她被老虎野狼吃掉,可是不眠不休饭都顾不上吃,连续赶了几天路。

他慢条斯理的坐在雪梨身边,毫不客气的把另外一只鸡腿吃下肚,又风卷残云般的把剩下的食物都吃干净,只留了一个苹果揣在兜里,吃饱喝足他老实不客气的把雪梨的被子放在地上铺好,搂着她躺到上面。

两人就像一对情侣一样紧紧搂在一起,雪梨浑身不自在,心里大骂他不要脸。

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肯定是外面那两个小畜生的功劳!一个在天上飞,锁定方向,一个狗鼻子闻,锁定具体位置。那英龙华人高马大骁勇善战,身手了得,自己就是长上四条腿,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她真想破口大骂一番,或者拿出空间里的短剑一刀捅死他。

可恨她现在不仅不能说话,连指头都动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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